■日本首相安倍晉三在內閣會議後接受採訪。新華社發
  通過新防衛計劃大綱等3份安保文件
  據新華社電 日本政府17日召開內閣會議,通過了新《防衛計劃大綱》以及《中期防衛力量整備計劃》和國家安全保障戰略3份有關安保政策的重要文件。
  安保政策
  新防衛大綱制定了未來10年日本安保政策方針,即遵守專守防衛,不成為軍事大國的基本原則;在國內,整合陸海空自衛隊防衛資源,構築“統合機動防衛力量”,確保日本軍力的“海上優勢”和“空中優勢”;充分確保防衛能力的“質”和“量”,提高防禦能力和應對能力。
  在亞太地區,日本聲稱日美軍事同盟是維護亞太秩序的“公共財產”,讓日本防衛力量更深、更廣地介入亞太地區安保格局;在全世界,日本要在維護和塑造全球的海洋、太空、網絡空間秩序中發揮更積極作用。
  中期防衛
  按照中期防衛計劃,未來5年日本防衛預算總額為24.67萬億日元(約合14555億元人民幣);在陸上自衛隊新設“水陸機動團”,負責執行奪島任務;購買17架“魚鷹”傾轉旋翼機、3架無人偵察機等,以提高機動作戰和警戒監視能力;強化日美兩國在情報收集等領域的合作。
  安保戰略
  日本政府制定的首個安保戰略說,在“國家安全保障會議”指導下,實施戰略性國家安全保障政策;日本與擁有共同價值觀和戰略利益的韓國、澳大利亞、印度、東盟各國強化合作關係;制定新的武器出口政策;培養民眾愛國心等。
  對華關係
  在對華關係方面,安保戰略稱,日本將對中國外交、軍事動向等保持謹慎關註。日本致力於構築日中戰略互惠關係,兩國要制定相關機制,防止不測事態發生。
  據日本媒體分析,安倍政權在外交、安保政策上的一系列新舉動是擴張軍備、建設軍事大國的表現,這將導致地區局勢更趨緊張。
  安倍:有必要行使集體自衛權
  據新華社電 日本首相安倍晉三17日晚出席“關於重新構築安全保障法律基礎懇談會”時宣稱,有必要允許自衛隊行使集體自衛權。
  安倍說,僅依靠個別自衛權無法保護國民生存、保證國家存立。當彈道導彈等威脅穿越國境到達日本時,(自衛隊)有必要行使集體自衛權。日本內閣官房長官菅義偉當天在記者會上表示,日本政府將在明年4月後正式討論有關行使集體自衛權的問題。
  “關於重新構築安全保障法律基礎懇談會”成立於2007年安倍第一次內閣時期,以修改憲法解釋為目的。2008年,該懇談會向政府提交報告,呼籲修改“禁止行使集體自衛權”的憲法解釋。
  國際法上對集體自衛權的定義是,當與本國關係密切的他國遭受武力攻擊時,即使本國未受到直接攻擊,也擁有使用武力阻止攻擊的權利。日本憲法解釋中禁止自衛隊行使集體自衛權,只規定自衛隊擁有最小限度的個別自衛權。但是,安倍政權卻試圖修改憲法解釋,允許自衛隊行使集體自衛權。
  ■延伸
  危險的“安倍軍事學”粉墨登場
  日本安保政策和理念出現根本性轉折
  日本內閣17日通過的三份文件決定了未來5至10年日本安全保障政策和軍備整飭的大方向,堪稱日本安保政策和理念的根本性轉折。這也標志著危險的“安倍軍事學”正式粉墨登場。
  在安倍的語境中,“積極和平主義”關鍵詞並非“和平”,而是“積極”。軍事學術語中,“積極”意味著“主動出擊”甚至“先發制人”。
  安倍政府提出要在國內、亞太、全球三個地域空間發揮積極性、能動性,全面突出和強化日本的軍事和外交存在。由此可見,“安倍軍事學”“雄心”不小。東京還為日本今後進一步偏離“專守防衛”道路打下了伏筆。例如,提出實現日美間“無縫”協防,暗示著日本可能以協防美軍為由,打破行使集體自衛權的禁區。文件還提出援助亞太地區相關國家提高防衛能力,擴大與他國的防衛裝備和技術合作。這將最終使日本和平國家標誌之一的“武器出口三原則”名存實亡。
  安倍政權還大肆宣揚“中國威脅論”。毫無疑問,東京藉此將國與國之間的領土爭端“國際化”“危機化”,為實現其突破憲法限制、重走軍事大國道路製造藉口。  (原標題:日本將新設“水陸機動團”負責奪島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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